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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截瘫的三大病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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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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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脊柱骨折、脱位、退行性病变、结核及肿瘤等损伤脊髓,致使损伤平面以下感觉、运动及反射活动丧失者,称截瘫;这些功能完全丧失者为完全性截瘫(全瘫),部分丧失者为不完全性截瘫(不全瘫)。颈4—5节段以上损伤后出现的截瘫为高位截瘫,可致四肢瘫、呼吸困难,乃至呼吸停止而死亡。
临床上常用截瘫指数作为衡量截瘫程度的指标。
估计截瘫三大并发症
呼吸系统并发症、泌尿系统并发症和压疮:①呼吸系统:主要观察有无发热、咳嗽、咳痰及肺部湿哆音等,特别是高位截瘫患者可致坠积性肺炎、呼吸困难等。
②泌尿系统:观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或徘尿困难,截瘫患者因长期卧床,可致泌尿系统结石,也可致泌尿系感染,必要时可摄X线片及作尿液分析。
③截瘫患者长期卧床,思肢感觉、运动和营养障碍,加之未能定时翻身,可致皮肤压迫出现压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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