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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外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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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2日

- 脊髓损伤的类型和康复原则
- 脊髓损伤的危害有哪些
- 脊髓损伤病理的变化
- 脊髓损伤基本知识
- 如何诊断鉴别出脊髓损伤
- 脊髓损伤症状特点
- 脊髓损伤并发症
- 胸腰段脊髓损伤根据损伤程度…
- 了解胸腰段脊柱脊髓损伤患者…
按照与外界的沟通情况,脊髓损伤可分为开放性与闭合性。与脑损伤一样,前者指有蛛网膜下腔与外界相通,后者则无。按照着力点与损伤的关系,分为直接性与间接性。前者指外力直接作用于脊髓,损伤部位与外力作用部位一致;后者指外力作用使脊柱发生过伸、过屈及扭转等再影响到脊髓,损伤点一般在外力作用的远端,与脊髓血供有关的损伤也属于间接性损伤。
按照作用力的形式,可分为:①外力作用于头顶或与脊柱纵轴平行的方向;②外力作用方向使脊柱过伸;③外力作用与脊髓垂直;④外力牵拉脊髓,如臀位生产时的产伤。按照损伤程度,一般可以分为:完全性及不完全性。按照美国全国脊髓损伤研究中心的报告,有一半以上的病例被归为不完全性。区分这两种损伤的主要目的在于不完全性损伤有着更好的预后。
不完全性脊髓损伤的神经功能有不同程度恢复,主要是由于原发神经功能损伤不严重及运动神经元可恢复和修复。Frankel曾提出一个脊髓损伤程度的分级方法,能反映总的神经功能状态的改变。共分五级:①一级,完全性损伤;②二级,只累及感觉;③三级,运动不能;④四级,可运动;⑤五级,恢复。这个分级主要用于治疗护理过程中的对照,一般病人入院时予以评分,出院时再评分。
经过许多次的修改,Frankel分级已被美国脊髓损伤协会(ASIA)的损伤评分所代替。ASIA评分:A=完全性损伤,无运动及感觉功能存留;B=不完全性损伤,感觉功能保存,无运动功能;C=不完全性损伤,损伤水平以下的运动功能保存,但其主要肌力<3度;D=不完全性损伤,损伤水平以下的运动功能保存,其主要肌力≥3度,E=正常,运动及感觉功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