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辽宁省食药监局曝光了五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8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4年4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公告中曝光了“生命之源”、“百木通养血荣筋方”、“唐龙耳聋左慈丸”、“西夏红皮肤康复理疗器”、“富硒灵芝宝”五种违法广告。公告中强调,辽宁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8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4年4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公告中曝光了“生命之源”、“百木通养血荣筋方”、“唐龙耳聋左慈丸”、“西夏红皮肤康复理疗器”、“富硒灵芝宝”五种违法广告。公告中强调,辽宁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公告中称,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测发现,2014年4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共计2452条次,涉及产品74个品种;监测到的违法违规医疗器械广告42条次,涉及产品6个品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广告的主要表现为: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批准发布广告;利用患者、医生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含有保证治愈率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现将部分典型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违法广告通报如下: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生命之源”、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261”的药品,通用名称为“冠脉宁胶囊”,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胸部刺痛、固定不移、入夜更甚,心悸不宁,舌质紫暗,脉沉弦为主症的冠心病,心绞痛,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该药品为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其发布的违法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如“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肺心病、心肌炎、心力衰竭、心律不齐、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心肌缺血、房颤过速、心慌气短、胸闷乏力、心口疼痛、后背疼痛、呼吸困难、头晕目眩等各种症状”;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对心慌心悸、胸闷乏力,一盒见效。对心率不齐、房颤过速、心绞痛,三盒见效;对冠心病、心肌梗塞、心肌炎,五盒见效”、“保证十年以上不复发”、“生命之源药物成分在心血管及心脏内停留10年以上”。
二、广告中标示名称为“百木通养血荣筋方”、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875”的药品,通用名称为“养血荣筋丸”,功能主治为“养血荣筋,祛风通络。用于陈旧性跌打损伤,症见筋骨疼痛、肢体麻木、肌肉萎缩、关节不利”。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如:“针对麻木病引起的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中风偏瘫患者;针对麻木病引起的颈椎病、腰间盘突出、股骨头坏死等风湿骨病患者;针对脑供血不足、中枢神经紊乱引起的麻木病;针对糖尿病及并发症引起的麻木病”;进行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如“根本上治麻木”、“立竿见影”、“筋骨同治、三天除麻”;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如 “曾经上过山下过乡的我,颈椎生理曲度严重弯曲,还有腰突,……女婿给我捎了几盒“百木通”药品,吃了不到1个星期,手麻脚麻的症状全没了”。
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唐龙耳聋左慈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1253”的药品,通用名称为“耳聋左慈丸”,功能主治为“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该广告未经批准发布,并且夸大功效、进行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如“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耳聋耳鸣,治一个好一个”、“1个疗程,耳鸣、听力下降、耳聋、耳痛消失;2个疗程,强效修复感音神经,调理脏腑补肝肾,切断耳病产生根源。”
四、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西夏红皮肤康复理疗器”、批准文号“黔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260057号”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为“皮肤康复理疗器”,批准的产品适用范围为“用于皮肤干燥、脱屑、色斑、丘疹、瘙痒及血管曲张等的康复治疗”。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发布未经批准的适用范围,如“专治银屑病、湿疹、皮炎”、“无论您患的是寻常型银屑病、脓包型、关节型、点滴状、钱币状、地图状、蛎壳状,只需用西夏红,药物体内崩解,药力全身起效”、“对普通型湿疹、干燥型湿疹、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疤疹样皮炎只需使用西夏红蓝色装,……5分钟便可实现消痒止痛”;不科学的功效保证,如“3-5天痒痛大幅减轻,平均5-6疗程即可痊愈”、“临床有效率99.99%。平均5分钟消痒止痛,效果空前”。
五、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富硒灵芝宝”、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的保健食品,通用名称为“富硒灵芝宝”,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辅助抑制肿瘤”。该产品作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使用,其发布的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如“中西结合、治疗肿瘤有奇效”;不科学的表述,如“复方灵芝宝是中国农科院研制的中西结合复方制剂”、“中西结合治肿瘤……见效快、效果好、无任何毒副作用”。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此,辽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真伪,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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