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大庆民营医院将被列入诚信档案“红黑榜”,黑龙江省创建诚信社会医院动员大会在我市召开,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名誉会长、原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衣恩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邢济春,黑龙江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会长董晓东出席会议。
黑龙江省创建诚信社会医院动员大会在我市召开,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名誉会长、原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衣恩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邢济春,黑龙江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会长董晓东出席会议。
今年6月,黑龙江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省诚信建设促进会联合开展创建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活动,并制定了《创建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方案》要求所有民营医疗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做到依法执业,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项目规范进行医疗服务,严禁开展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要确保所有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
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杜绝自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透明,每日提供费用清单,让患者随时知晓消费情况。
《方案》提出,按照《黑龙江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暂行办法》,着手建立医院诚信档案,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将诚实守信的社会医院列入“红名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同时,根据《黑龙江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对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对获得“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称号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复核,实行动态管理。“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自授牌后,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能立即改正的,将撤消其“诚信社会医院”称号,收回牌匾,并建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严格控制其医疗活动。
据了解,我市有53所民营医院,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研究推进民营医疗机构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引进强的、扶持大的、规范小的,使占全市医疗机构1/3的民营医疗机构逐步走上了技术精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道路。会后,所有参会人员参观了我市两所优秀的民营医院大庆眼科医院和大庆东风新村中医院。
(责任编辑: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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