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或失控,6月27日,是《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于当天向国家食药总局提出三点建议:对食品和药品经营进行区别管理、由政府成立处方药交易平台、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
6月27日,是《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于当天向国家食药总局提出三点建议:对食品和药品经营进行区别管理、由政府成立处方药交易平台、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
据天下公负责人于方强表示,新规定相较于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向前大大迈进了一步,尤其是允许处方药在线销售,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但他同时认为,与新制度配套的很多监管细节需要好好推敲。
于方强表示,互联网药品销售最大的担忧,就是处方药销售是否会失控。在现有医药体系和利益的驱动下,各互联网药品销售方很有可能在制度上达到这一要求——聘请若干执业药师,但却由非执业药师(或许干脆就是药品推销员)承担咨询和处方审查的责任,从而使这套制度形同虚设。
于方强分析称,《办法》中执业药师是一个非盈利的角色,而在药品销售经营者,作为经营成本的一部分的执业药师,其身份定位很难与《办法》保持一致。
于强认为,成立专门处方药交易平台,政府可以对各类处方药物进行后台审查,以维持互联网处方药销售秩序并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责任编辑: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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